一、學校黨委、行政一把手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分管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衛處為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保衛處處長、消防科科長為消防管理部門責任人;保衛處消防科在編人員為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在保衛處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各單位的一把手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校園所屬單位出租給校內校外單位或個人使用住房、商業用房時,應將房屋出租時間、承租方基本情況向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報告,并在租賃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的單位、個人應在其租用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接受學校消防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各單位消防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并履行下列職責:①制定防火措施規定,并督促人員遵守;②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教育,明確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并保障消防安全責任落到實處;③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并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報警、撲救初期火災,逃生自救等知識;④不得隨意挪用擠占消防通道,嚴格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不丟失、不損壞,保證完好。⑤定期向校消防部門匯報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四、各單位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的辦公室前,應將消防設計圖紙送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審核,竣工后須接受學校消防管理部門的驗收。沒有消防管理部門對設計圖紙的審核和竣工驗收的簽字,審計部門不予審計,財務部門不予支付工程費。
五、學校消防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凡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事發當年,對一般性火災,取消單位評選先進資格,取消主要負責人當年獎金,取消主要負責人評選先進和晉級晉職資格;對火災造成人員傷亡者,依法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師生員工負責。
學校各級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把確保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項防范工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放在學校穩定發展的重要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議程,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