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地處鬧市區,周邊環境比較復雜,流動就業人員較多,為了建立健全治安安全防范網絡,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的整頓和管理。便于日常治安工作的清查、盤問、查處案件,控制非在校流動就業人員的留宿、串門、串戶,防止治安隱患發生,學?,F開始辦理校園流動就業人員通行住宿證件。對流動就業人員分兩類發放證件。
一、在校各部門工作、寄宿的臨時工,交照片二張,核對身份證和所在單位證明進行登記造冊后發放身份證樣式的證件,做為在校的通行、寄宿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臨時工家屬(一年期限)。
二、對在校短暫施工的包工隊民工經過核準后發放簡易證件,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以上證件不設押金、只交實際工本費(2元),到期需要繼續使用時加蓋申核章。離開學校時必須由用人單位負責收交學校武裝保衛部(處)。
凡是在校的流動就業人員必須在來校三日辦理住宿證。凡在盤查詢問中沒有證件的流動就業人員,一律按流串盲流進行審查后,處罰或驅出校園。
各用人單位有義務協助,督促辦理和收繳本單位人員的證件。失察、失辦者,發現問題,后果自負。希望各單位依照本通知精神,盡快組織現有流動就業人員到學校武裝保衛部(處)辦理有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