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醫大校字[2012]4號
各學院、系(部)、處(室)、館(所)、中心、醫院:
為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協調和處理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事項,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全省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晉教財[2011]25號)和《關于加強全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晉教財[2011]200號),結合我校實際,成立c7c7.app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組。
一、領導組組成
組 長:段志光
副組長:顧昭明 鄭建偉
成 員:組織部、紀檢監察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科技處、后勤保障處、科技產業開發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審計處,辦公室主任由審計處處長兼任。
二、領導組的主要任務
1、學習貫徹國家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政策法規和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學校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2、指導和協調學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交流、通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3、分析經濟責任審計困難和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4、檢查、監督審計結果落實情況和審計報告的運用情況。
5、審議和研究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其他問題。
三、領導組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和監督工作需要,確定審計對象,向領導組提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建議計劃,按規定程序辦理委托事項;向審計部門提供被審計對象有關情況;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向學校黨委提出干部任用建議;協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2、人事處按照干部管理和監督工作需要,向審計部門提供被審計對象有關情況;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歸入干部人事檔案;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有關問題。
3、計劃財務處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向審計部門提供被審計對象財務及相關方面的資料和情況;檢查督促被審計對象做好審計意見及建議的落實,并將情況向領導組通報;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有關問題。
4、紀檢監察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向審計部門提供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和需要查證事項的線索及建議;對審計查出、移交的嚴重違紀問題,向領導組通報處理情況;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審計處按照工作計劃和委托審計要求,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反映審計問題,提交審計報告;負責向領導組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做好審計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