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c7c7.app委員會
關于印發《中共c7c7.app委員會關于選拔 任用處級干部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山醫大黨[2017]97號
各基層黨組織、黨委各部門、工會、團委:
《中共c7c7.app委員會關于選拔任用處級干部的實施辦法》已經校黨委2017年12月21日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中國共產黨c7c7.app委員會
2017年12月27日
中共c7c7.app委員會
關于選拔任用處級干部的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規范學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推進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正、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密切聯系群眾、忠誠干凈擔當的處級干部隊伍,結合學校工作需要和處級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中央、省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堅持從嚴管黨、從嚴治吏方針,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處級干部隊伍,為推動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四)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五)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六)民主集中制原則;
(七)依法依規、嚴格程序原則;
(八)綜合研判、人崗相適原則。
三、工作遵循
(一)明確導向。樹立“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以廉為基”的用人導向,把堅定政治信念放在首要突出位置,把清正廉潔作為不可逾越的底線,把實績作為重要依據,從學校事業發展出發,堅持以忠誠為本,以責任為重,以踐行為要,以公認為上,綜合考慮德才、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工作能力、人崗相適等情況,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選拔任用到合適的崗位。
(二)嚴格程序。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中央、省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堅決做到按規矩辦事,應遵循的原則必須遵循,應把握的標準必須把握,應具備的條件必須具備,應履行的程序必須履行,應遵守的紀律必須遵守,應報批的事項必須報批,把各項政策規定貫徹好、執行好、維護好。
(三)組織把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要求,堅決杜絕“唯票取人”。簡單地“以票取人”,會沖淡黨管干部原則,會導致拉關系、拉票賄選等歪風盛行,讓拉票者或“老好人”得利,讓埋頭苦干、堅持原則者失去希望。組織把關不唯票,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選用干部,既要尊重民意,又要比學識、看德才、察實績,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才能綜合選出好干部。
(四)按需配備。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嚴格按照學校處級崗位和處級干部職數設置情況,圍繞急需補充的空缺崗位進行。堅決做到不超職數配備干部,不超規格配備干部,不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干部職級待遇。
(五)交流任職。為加強學校處級班子建設、優化班子結構,從多崗位歷練、提升干部素質的角度出發,新提任的正、副處級干部,除專業性要求較強崗位外,原則上進行交流任職。從教學機構或教輔機構交流到管理機構任職者,需執行“雙肩挑”有關規定。
四、條件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2. 符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新時期“二十字”好干部標準。一是信念堅定。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對黨忠誠,政治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為民服務。相信師生,依靠師生,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在師生中具有良好口碑。三是勤政務實。立足本職,恪盡職守,自覺踐行“三嚴三實”,求真務實,業績突出。四是敢于擔當。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勇挑重擔,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于斗爭。五是清正廉潔。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廉潔上過得硬。
(二)基本資格
1. 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 近三年年度考核須為合格及以上。
4. 原則上能夠任滿一個任期。
5. 提任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應為中共黨員并具有三年以上黨齡。從管理崗位副處級提任正處級的,應當具有副處級崗位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從管理崗位正科級提任副處級的,應當具有正科級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兩年以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6. 提任教學機構和教輔機構的行政正職者,一般應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提任教學機構和教輔機構的行政副職者一般應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7. 干部身份。
(三)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提拔任用或放寬任職資格:
同等條件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者優先。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擔任農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隊員、援非、援疆人員、掛職鍛煉干部,工作表現優秀、實績突出者,優先提拔任用。工作特殊需要或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任職資格,但需從嚴掌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拔任用:
(1)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要官或拉票行為的;
(4)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5)受到組織處理尚在處分期內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6)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立案調查的;
(7)不作為、不擔當、亂作為的;
(8)未如實申報個人報告事項,有影響進一步選拔任用情形的;
(9)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發現有不能進一步使用情形的;
(10)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方法和程序
分平級交流和提拔任職兩種類型。
(一)平級交流
1. 動議。黨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和處級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提出啟動干部平級交流工作意見,就擬調整補充職位和交流意向,提出初步建議。初步建議經“人事醞釀小組”醞釀后,形成工作方案,下發實施。黨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方案中提出的擬任人選開展“六查”。
2. 討論決定。擬任人選在“人事醞釀小組”進行醞釀。同時征求分管領導和聯系領導意見;征求紀委、計生部門意見;非中共黨員擬任人。髑蟮澄癡講棵乓餳。屬平級重用的,須按要求進行民主推薦和考察。校黨委常委會聽取人選情況匯報,進行充分討論后,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形成任職決定或聘任意見。
3. 任職。校黨委形成任職決定或聘任意見后,辦理任職或聘任手續。行政序列的干部,由校長辦公會根據校黨委的聘任意見,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續。干部的任職時間,黨務干部以黨委常委會議決定之日算起,行政干部以校長聘任時間算起。按規定需向上級報批的崗位,上級批復同意后,方可任用。由審計處對有經濟責任的離任干部進行離任審計。
(二)提拔任職
1. 動議。黨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和處級領導班子建設實際,提出啟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綜合有關方面建議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就選拔任用的職位、條件、范圍、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議,可以提出初步意向性人選。在干部醞釀過程中,可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比選擇優,提出初步意向人選。初步建議或擇優程序經“人事醞釀小組”充分醞釀后,形成工作方案,下發實施。組織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六查”,嚴格把關。特別要重視以“三齡兩歷一身份”為重點的檔案審核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核查。
2. 民主推薦。民主推薦以個別談話和會議推薦方式進行,會議推薦實行署名推薦。
(1)黨政工團管理機構正、副職和基層黨組織書記、副書記人選的推薦:
個別談話推薦:由校黨委組織,根據崗位類別、職務級別、部門需求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對符合提任條件的人員進行個別談話推薦。
會議推薦:由“人事醞釀小組”,根據個別談話推薦結果、崗位類別、部門需求,結合前期醞釀情況,確定意向人。諞歡ǚ段誚謝嵋橥萍。
(2)教學機構、教輔機構行政正、副職人選的推薦:
個別談話推薦:在擬選任崗位所在單位科級及以上干部、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支部書記范圍內(以上范圍人數不足20人的單位,可擴大到中級以上人員范圍或全體人員),對符合提任條件的人員進行個別談話推薦。
會議推薦:由“人事醞釀小組”,根據個別談話推薦結果、崗位類別、部門需求,結合前期醞釀情況,確定意向人。諞庀蛉搜∷詰ノ豢萍都耙隕細剎、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支部書記范圍內(以上范圍人數不足30人的單位,可擴大到中級以上人員范圍或全體人員),集中進行會議推薦。
根據個別談話推薦和會議推薦情況,由“人事醞釀小組”討論,報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考察人選。在動議環節未提出初步意向人。揮鋅埂傲欏鋇模桿倏埂傲欏,隨后再確定考察對象。
3. 考察。根據校黨委常委會確定的考察對象,制定具體考察工作方案。黨委組織部根據干部的德才條件、日常表現、年度考核、民主推薦和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進行民主測評。考察要征求分管領導和聯系領導意見,征求紀檢監察部門和計生部門意見。考察對象為民主黨派或無黨派人士的,要征求黨委統戰部門意見。
4. 討論決定。黨委組織部向“人事醞釀小組”報告考察情況,經“人事醞釀小組”認真分析研判后,提出擬任人選建議,提交校黨委常委會研究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形成任職決定或聘任意見。
5. 任職。校黨委任職決定或聘任意見形成后,由黨委組織部對擬任人選或擬聘人選在校園網、校內公告欄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所反映的問題,需進行認真核實。對經查核在政治立場、思想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者,由黨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人事醞釀小組”討論,校黨委常委會復議作出決定。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者,辦理任職或聘任手續。行政序列的干部,由校長辦公會根據校黨委的聘任意見,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續。干部的任職時間,黨務干部以黨委常委會議決定之日算起,行政干部以校長聘任時間算起。按規定需向上級報批的崗位,上級批復同意后,方可任用。由審計處對有經濟責任的離任干部進行離任審計。新提任的處級干部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工作的正式任職,不能勝任工作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用前職級安排工作。
六、工作紀律和相關要求
(一)嚴肅干部選任工作紀律。不折不扣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規定的“十不準”、“十個嚴禁”及有關紀律規定,嚴肅組織紀律和干部工作紀律,實行“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監督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以堅決的態度,對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
(二)從嚴落實“兩個責任”。校黨委要強化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干部選任與加強干部管理、堅持從嚴治吏相結合,與促進事業發展相結合,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堅決維護干部工作的原則性、嚴肅性。校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協助校黨委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三)嚴格執行干部選任紀實制度。對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宣布任職各環節的工作情況,都要如實詳細記錄。選拔任用過程形成的工作方案、署名推薦票和匯總表,考察談話記錄、審查意見、公示情況報告等原始資料,都要嚴格管理、妥善保存。
(四)加強干部選任聯合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吏方針,堅持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架起望而生畏的“高壓線”。黨委組織部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形成審查合力。實行干部工作政策公開、選任條件和資格公開、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時間公開,落實教職員工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暢通舉報渠道,發揮教職員工監督作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五)嚴格保密紀律,嚴肅回避制度。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選任過程中不應公布的有關內容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和選任回避制度,在考察、討論決定干部任免過程中,涉及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六)營造良好氛圍。各基層黨組織要深入宣傳好干部標準和正確的用人導向,旗幟鮮明唱響主旋律,最大限度凝聚正能量,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對黨忠誠、紀律嚴明、勤政廉政、敬業奉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七、附則
(一)本辦法涉及的人員范圍包括校本部的在職人員和直屬附屬醫院事業單位編制的工作人員。
(二)本辦法由校黨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黨委組織部承擔。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1日校黨委印發的《關于選拔任用處級干部的實施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