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教科函[2013]8號
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推進高等教育質量水平提升工程的實施,根據我廳《高等學?萍即蔥孿钅抗芾戇旆ā返撓泄毓娑ǎ紙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學?萍即蔥孿钅浚ㄒ韻錄虺啤跋钅俊保┥甌ǖ撓泄厥孿鍆ㄖ縵:
一、申報與管理
項目申報條件、管理及其他事項,見我廳文件《高等學?萍即蔥孿钅抗芾戇旆ā罰ń炭芠2012]4號)。
二、申報限額
1、項目申報限額見附件,各高職高專院校可申報1—2項自選項目,不得超額申報。
2、申請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請一個項目。承擔省教育廳項目而未結題的人員不得申報山西省高等學?萍即蔥孿钅,已撤項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
三、資助方式
資助項目經費由省教育廳提供,鼓勵有關高校提供配套經費;自選項目經費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單位提供。申報自選項目,須在“學校意見”一欄中明確經費來源、數額,項目經費不得低于2萬元。申報自選項目的學校須同時報送上一年度立項自選項目經費落實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方式
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須報送《山西省高等學?萍枷钅可昵朧欏肥槊娌牧弦皇3份(雙面打。┘跋嚶Φ牡繾影嫖募(WORD文件)。
2、各高校須報送相應的《山西省高等學?萍枷钅炕闋鼙懟肥槊娌牧弦皇2份,加蓋學校公章,并提交相應的電子版文件(EXCEL文件)。
3、申報日期:2013年5月6—8日,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和不符合條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4、本文件同時在山西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項目申請書和匯總表表式可從網站下載。
附件: 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學?萍枷钅可甌ㄏ薅畋
山西省教育廳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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