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醫 科 大 學
關于印發《c7c7.app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山醫大校〔2019〕3號
各教學單位,行政各部門,各教輔單位、重點科研單位,各附屬單位:
為維護學校利益,提高招標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學校招標采購工作,加強招標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學校制定了《c7c7.app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經校長辦公會議和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c7c7.app
2019年2月17日
附件:
c7c7.app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試行)
為維護學校利益,提高招標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學校招標采購工作,加強招標采購的管理和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山西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省級預算單位通用類商品試行網上商城采購的通知》(晉財購〔2017〕31號)《省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科研項目經費和科技活動經費 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部門(單位)使用學校資金招標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學校資金是指納入學?:慫愕母骼嘧式?,包括各級各類財政撥款、教育事業收入、科研經費、捐贈資金、其它收入等。
第二條 學校成立c7c7.app招標采購中心,中心掛靠資產管理處,負責學校貨物、工程和服務(基建項目除外)的招標采購論證、實施、評價、相關招標采購文件資料的整理和歸檔。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和山西省關于招標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制訂學校有關招標采購的規章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審核招標采購項目的相關資料,確定招標采購組織形式和招標采購方式,審查招標文件,發布招標與中標信息等;
(三)負責編制招標采購合同,組織分類合同版本、重要合同、復雜合同及大額合同的會審、審定等;
(四)負責辦理進口貨物免稅手續;
(五)負責校內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和評審專家的遴?。?/span>
(六)及時匯總歸檔整理與招標采購相關的全部文件及資料。
第三條 學校建立校內招標采購內控制度,針對招標采購活動,在編制招標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確定招標采購需求、組織招標采購活動、履約驗收、答復詢問質疑、配合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合同支付等重點環節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第四條 在招標采購活動中,學校落實國家相關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招標采購政策。
第五條 招標采購項目,不得將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標活動。
第六條 學校在招標采購活動中,與供應商(指提供貨物、服務和工程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供應商認為招標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它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
第二章 招標采購組織方式
第七條 依據《省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2018.12.1)《山西省財政廳2018-2019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要求,學校將采購項目具體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和學校分散采購。
第八條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技術、服務等標準較為統一,被列入政府采購集中目錄內的采購項目。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一)實行政府集中采購,須委托山西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招標采購,具體采購方式主要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
公開招標:是指學校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非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招標采購方式;
邀請招標:是指學校依法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并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的招標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是指學校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就招標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招標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是指學校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招標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學校從磋商小組評審后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招標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獲得貨物或服務的招標采購方式。
(二)依據《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省級預算單位通用類商品試行網上商城采購的通知》(晉財購〔2017〕31號)規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試行品目錄》品目范圍內的商品,單次或批量采購30萬元以下,均須在山西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進行采購。但須注意在使用網上商城采購過程中,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商品,累計資金不得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避免形成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購項目、違法規避公開招標采購和政府采購監管的現象發生。
第九條 學校分散采購。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之外的采購項目,或者因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特殊需要,自行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 (含零星采購)。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晉財購〔2017〕29號),學校建立自行采購活動相應的各項制度,以完善內控機制,做到效率與公平兼顧。
(一)分散委托招標。是指學校依據《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規定,限額標準為30萬元(含30萬元)的項目,30萬元(含30萬元)以上的非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具體采購方式主要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
公開招標:是指學校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非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招標采購方式;
邀請招標:是指學校依法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并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的招標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是指學校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就招標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招標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是指學校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招標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學校從磋商小組評審后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招標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獲得貨物或服務的招標采購方式。
(二)采購單次或批量三十萬元以下且不在《采購網上商城試行品目目錄》范圍內的非通用類物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使用教學經費采購教學試劑、教學耗材等用品和使用科研項目經費(必須經計劃財務處認定)采購科研試劑、科研耗材等用品,依據我校《c7c7.app關于教學科研試劑等用品通過電商平臺采購管理辦法(試行)》進行采購。如通過電商平臺無法解決的采購項目,須報招標采購中心,采用其他途徑采購。
2.使用科研項目經費(必須經計劃財務處認定)單次采購 1 萬元以下的計算機、打印機、照相機等設備,打印紙、存儲設備、圖書、文具等辦公用品,硒鼓、粉盒等低值易耗用品,可以自行在經學校審核、簽署協議的喀斯瑪電商平臺上進行比?。部梢圓捎孟呦路絞皆謔諧『推淥縞唐教ū妊≡裼?,下單采購。如需簽訂合同,資產管理處協助辦理合同事宜,采購用戶單位將資產登記表報資產管理處。報賬由采購用戶單位自行辦理。
2.使用科研項目經費(必須經計劃財務處認定)采購5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及技術服務等,采購用戶單位須填寫《c7c7.app電商平臺采購申請表》,向招標采購中心提出采購申請后,可自行在經學校審核、簽署協議的電商平臺上進行比選和招標,也可以采用線下方式在市場和其它電商平臺比選擇優,下單采購。如需簽訂合同,資產管理處協助辦理合同事宜,采購用戶單位將資產登記表報資產管理處。報賬由采購用戶單位自行辦理。
3.使用教學項目經費采購教學設備和技術服務、使用科研項目經費采購5萬元(含5萬元)-30萬元的科研儀器設備及技術服務等,由招標采購中心實施采購。
4.使用教學項目經費和科研項目經費采購進口產品的,都須通過進口產品相關審核或論證手續。一般情況下,學校進口產品的購置享受國家免稅政策,不建議采用商城購置方式采購。
5.通過電商平臺采購試劑及耗材,采用月結方式支付,款項由分散項目累計而成,報銷可不經校長辦公會議和黨委常委會議討論。通過電商平臺采購設備和技術服務項目等,供貨、驗收、支付等事宜可參照政府采購商城采購相關管理辦法實施。
(三)詢價:是指學校貨物、工程和服務等非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由c7c7.app招標采購中心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對其提供的報價、質量和服務等進行比較,確定供應商的招標采購方式。學校詢價方式,按項目采購預算情況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教學采購項目和5-30萬元的科研采購項目,由招標采購中心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組織詢價。
(四)采購設備單件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或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批量儀器設備,采購用戶單位須在驗收后自行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然后辦理報賬手續。
第三章 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招標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招標采購項目屬性,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于招標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招標采購項目,在批準立項前需要組織校內外有關專家論證的,專家人數須為奇數,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論證專家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廉潔、守信、公正,自覺維護學校利益;
(二)有中級以上職稱(含中級)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具有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經驗;
(三)熟悉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專業的技術經濟規范和標準;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四)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采購項目論證:
貨物類需要采購進口設備或者使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需要組織專家論證,形成進口設備論證和單一來源采購相關報送材料。有場地和安裝要求的項目、須在采購前組織安裝使用場地和條件的論證,以便于完善招標商務。
復雜的服務類采購項目,須在采購之前,對服務內容、預期目標、服務標準、器具配置、設備配置、人員配置(包括:年齡結構要求、知識結構要求、專業素質要求、專業技術要求、人員數量等)等方面進行全面充分的論證,以便于完善招標商務和技術要求。
復雜的工程類項目,須在采購之前,對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預期目標,對工程項目的必要性、全面性、準確性、安全性、可拓展性(或可延展性)等方面進行全面充分的論證,以便于完善招標商務和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
(一)采購用戶單位對招標采購標的技術,服務水平、供應價格等情況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情況、資產配置標準等,科學、合理的確定招標采購需求,進行價格測算,制定招標采購計劃,合理編制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的內容包括: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說明、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技術參數,提出質疑時間等;
(三)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政府招標采購政策和違反公開透明、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
(四)招標文件中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五)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做出明確響應;
(六)投標人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惡意串通,不得妨礙其它投標人的競爭行為,不得損害招標采購人或者其它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將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向財政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開標、評標
(一)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設定的地點。投標人不足三家的,不得開標;
(二)評標須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除學校招標采購人代表、使用方代表外,學校的其它人員以及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現?。?/span>
(三)對開標、評標現場活動須進行全程記錄,資料與招標采購文件一并存檔。投標人未參加開標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
(四)學校負責組織評標工作,并履行相關職責,將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向財政部門報告;
(五)相關人員對評標情況以及在評標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第十五條 中標
(一)學校應當自中標人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校園網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示中標結果,中標文件應當隨中標結果同時公示;
(二)中標結果公示內容應當包括學校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人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主要中標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承諾,中標公示期限以及評審專家名單等;
(三)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學校不得違法改變中標結果,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中標。
第四章 招標采購合同
第十六條 學校與中標人應當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的規定,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確定的事項和中標人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第十八條 招標采購合同應當包括學校與中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和方式、驗收要求、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內容等。
第十九條 所有合同均由學校法人代表簽字或者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字。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以學校或所屬部門名義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 合同實行會審制度。某類合同版本的確定,或者招標采購中心認定為需要進行會審的特殊合同或重要合同,由招標采購中心組織合同會審,參與會審方為分管招標采購工作的校領導、計劃財務處、歸口管理部門、采購用戶單位代表、法律顧問等,必要情況下可邀請該招標采購項目的業務分管校領導參加合同會審。
第二十一條 招標采購中心負責將會審后的合同報請學校法人代表簽字或者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字。
第二十二條 合同簽訂后,招標采購中心應及時將采購結果通知采購用戶單位,由采購用戶單位對接執行合同,招標采購中心協助執行合同,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實施。
第二十三條 凡因未按規定辦理合同事宜,給學校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經辦責任人應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承擔經濟和行政責任,重大合同失誤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章 驗收、支付
第二十四條 招標采購項目完成到貨、安裝、調試后,招標采購中心應當及時對完成的招標采購項目組織進行驗收,驗收須依據簽訂的采購合同和招投標材料、供貨清單、產品說明書、樣品等進行,驗收組的組成人員需要相關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采購用戶單位人員、具體使用人員、資產管理處資產管理人員及維修人員、供應商一起進行驗收,起到各負其責,相互監督的作用。
在確認符合驗收要求后,填寫項目驗收表并簽字,隨后辦理資產登記和入賬手續。
第六章 質疑與投訴
第二十五條 供應商對招標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學校提出詢問,學校應當及時做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二十六條 供應商認為招標采購文件、招標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質疑。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答復質疑供應商和其它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招標采購的,供應商應當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就學校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做出答復。
第二十九條 質疑供應商對學校、招標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學校、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招標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招標采購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室、審計處和采購用戶單位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一)招標采購中心應將采購項目按照學校重要事項報備管理辦法及時向學校紀檢監察室報備,接受監督檢查;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紀行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檢舉;
(三)學校紀委、監察室接受單位和個人對招標采購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舉報,對參加招標采購活動的人員實施監督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如發現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有關招標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招標采購項目范圍、招標采購方式和招標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參與招標采購工作相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原《c7c7.app招投標管理辦法》停止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未做規定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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