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醫療機構臨床研究倫理管理要求》(DB14/T 3565-2025)、《醫療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運行指南》(DB14/T 3566-2025)經過歷時一年的現場倫理審查、資料收集與調研、標準起草、意見征求和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評議后,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我校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鄧蕊教授分別擔任兩項地方標準的第一牽頭人和第三牽頭人。

《醫療機構臨床研究倫理管理要求》適用于醫療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倫理管理,規定了醫療機構臨床研究倫理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組織管理、倫理審查、實施管理和監督管理,并就審查材料內容和知情同意書告知內容作出詳細規定。《醫療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運行指南》適用于醫療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倫理管理,就醫療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的運行提出建議,對醫療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運行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申請資料及流程、審查、檔案管理等作出規定。

兩項標準系山西省首次對醫療機構臨床研究倫理及醫療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運行所制定的規范,同時也是全國首批發布的同類地方標準,對推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倫理管理的標準化建設和倫理委員會的規范運行具有積極意義。
兩項地方標準發布后,學校積極參與宣貫工作。在山西省2025年度醫學科研倫理培訓班上,鄧蕊教授面向省內外200余位倫理委員會委員及醫護人員對兩項標準進行了解讀,就臨床科研工作者常遇到的倫理問題、倫理難題現場解答,進一步推進了我省醫學科研倫理工作規范發展。

(圖文/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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