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51號)要求,國家語委修訂了 《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 ,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規程》共分測試工作的統籌管理、測試站點、考場設置等12章43條,進一步細化落實教育部令第51號中關于測試規程的有關要求。一是明確測試組織實施要求,進一步體現科學性、規范性。《規程》明確全國和省域內測試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監管主體,要求省級測試機構提前公布測試站點測試計劃安排;明確測試站點設立原則和備案要求,規定不得在社會培訓機構、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機構或組織設立站點;明確考場設置的人員配備、考場布局和測試方式,取消備測室和備測時間。二是優化測試過程管理,進一步體現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規程》明確了測試報名途徑和時限;提出了測試試卷的編制、使用、保管等要求;對具體測試流程、成績評定的依據和時限、復核辦法以及等級證書更補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比如,本次修訂將復審認定時限納入成績認定總體考慮,規定一級乙等及以下成績的認定(含復審)時限原則上在當次測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一級甲等的成績認定順延15個工作日。三是強化管理監督,進一步體現安全性和嚴肅性。其中專設“數據檔案”章節,對數據類型、數據信息、數據管理等提出要求;專設“違規處理”章節,對違規機構和應試人作弊行為的處理作出要求;同時明確國家、省級測試機構的監督檢查權限范圍、方式等。
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 對考生來說,最大的變化是“取消備測室和備測時間”。以往考生在正式測試之前有大概十分鐘的備考時間。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施行后考生拿到真題后即正式開始測試,難度較以往有所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測試的內容并沒有改變,六十篇朗讀作品和 三十個命題說話題目依舊固定。教育部語用司負責人表示,修訂過程中,一方面借鑒國內外其他種類語言測試方式,另一方面考慮普通話水平測試試題均來自國家測試機構編制并公開出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朗讀作品和說話題目作為重點測試項目均已公開,應試人在測試前可充分準備,因此本次修訂將取消備測環節。
(文/任劍波、蔚鈺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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