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2月5日訊 提起我國的藥品審批上市制度,首先出現在人們腦海中的一個字就是“慢”。審批進度“慢”,效率低,許多新藥常被堵在審批路上,備受業界詬病。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一個進口新藥,在中國的臨床審評時間為6至10個月,申請生產的審評時間快則20個月,慢則需要62個月,總時長歷時5年。而相比較歐美國家的評審時間,美國平均為303天,歐洲約1年左右。
“中國藥品審批平均需要八年時間,相比之下其他市場只要四年。”強生首席執行官亞歷克斯戈爾斯基(Alex Gorsky)說。
“我們今天仍感到擔心的是藥品審批上的時間滯后,中國的藥品審批比其他地方長數年時間。”禮來制藥首席執行官李勵達說。
其實,中外新藥上市都要過兩道關卡,新藥臨床試驗審批(IND)和新藥生產上市審批(NDA)。另外,對于那些“治療嚴重危及生命疾病的藥品”中美都有“綠色通道”。
環球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為了鼓勵新藥創制,2009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對治療艾滋病、惡性腫瘤、罕見病等疾病的四類新藥實行“特殊審批”。這四類新藥
具體包括:未在國內上市銷售的從植物、動物、礦物等物質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劑,新發現的藥材及其制劑;未在國內外獲準上市的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生物制品;治療艾滋病、惡性腫瘤、罕見病等疾病且具有明顯臨床治療優勢的新藥;治療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的新藥。
在2013年,CFDA又出臺了“優先審評”政策,只不過這個“優先審評”只針對于仿制藥。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的藥品“綠色通道”主要針對于仿制藥,鼓勵我國創新藥的研發。
而美國FDA,根據不同情況對那些“治療嚴重危及生命疾病的藥品”開通了3條“綠色通道”。
優先審評(Priority Review),主要針對能夠“在治療、診斷或預防疾病上比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進的藥品”上市申請。能夠納入優先審評的并不要求是一個具有全新分子實體的創新藥,但必須是在臨床療效上優于已上市產品的藥物。優先審評的審評時間為6個月,大約是標準審評時間11個月的一半。
快速通道(Fast Track),主要針對那些“有潛力治療嚴重和危及生命疾病”的新藥研發和審批。其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首先是嚴重或危及生命類疾病或病癥,如艾滋病或癌癥等。第二是治療目前沒有治療手段的疾?。險庖歡ㄒ宓?,包括在已有治療方法的條件下,更能夠改善病癥的嚴重結果的;或為不能接受現有治療方法的患者提供效益的;還有與現有療法具有類似療效,可避免現有療法嚴重毒害問題的;以及與現有療法具有類似效益,但在某些方面有改進,并能證明對嚴重結果改善的,這四種情況都可以申請進入快速通道。進入快速通道的藥物,FDA將進行早期介入,就哪些試驗該做哪些試驗可以不做等提出指導意見,讓該產品在研發過程中少走彎路,加快整個研發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