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管理政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貫徹與落實。
二、學校教學、科研、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和管理。
三、職工住宅房屋的出售、交易及房產證的辦理。
四、公房房租的計算、收繳和管理。
五、周轉住房的分配、房租收取和管理。
六、與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太原市不動產交易中心、晉中市房管中心等部門的協調、溝通。
七、參與學校新建、改建房屋的竣工驗收、按管資料和建立檔案等房產工作。
八、完成對內、對外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