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加強學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設。
二、負責對學生宿舍的安全、公共部分衛生、節水節電、日常報修等全面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負責學生宿舍的調整,提出家具、設備的購置計劃并進行管理。
四、負責學生的臥具的購置。
五、負責貫徹、落實公寓管理和檢查、監督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的執行情況,并負責對全體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考核和年終評優工作。
六、負責對臨時工的招聘、辭退、考核和管理教育工作。
七、提出公寓的維修、大修計劃,報上級領導審批。
八、負責畢業生離校及迎新工作。
九、負責假期學生車票的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