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代表學校行使后勤服務監督、保障職能,全面協調、規劃后勤保障工作。
(一)負責學校教學、科研、辦公及師生生活正常運行的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后勤保障服務體系,促進后勤工作健康發展。
(二)負責制定實施后勤保障部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負責學生食堂管理及相關工作。
(四)負責學生公寓管理及學生生活服務相關工作。
(五)負責學校及家屬區物業管理及相關工作,主要包括環境的綠化、美化及環境衛生的服務管護;全校水、電、暖、氣的正常運行和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校園日常維修工作,學校基礎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
(六)負責教學、科研和行政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學校土地、房屋資料。辦理職工住房相關證件。參與學校新建、改建房屋的竣工驗收、接管資料,建立檔案。
(七)負責學校基礎設施的維修改造計劃、方案,進行工程項目的申報、招標、預算、決算和對工程施工的監督檢查、驗收等相關工作。
(八)負責車輛運營管理,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公務用車需要,確保行車安全。
(九)負責學校郵電通信、電話通信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教職工子女的入托和學前教育工作,做好在園兒童的保育、保教工作。
(十一)負責全校師生醫療保健、日常門診、衛生防疫、體檢等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