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現代大學治理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對高等學校章程應當包括的事項、修改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我校高度重視章程制定工作,2008年1月26日,學校第二屆第六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c7c7.app章程》,并經山西省教育廳核準,包括序言,總則,辦學宗旨與定位,組織機構、職責和管理體制,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學生,經費和財務管理,獎勵和處分,附則,共十一個部分。章程作為學校效力最高的規范性文件和辦學的根本準則,對推動學校改革與發展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1年11月28日,教育部頒發《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我校隨即啟動章程修訂工作。在修訂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工作組借鑒國內外大學章程先進經驗,參考兄弟院校先進做法,結合學校實際,提出《c7c7.app章程》修訂的意見,在全校各單位各部門和師生員工中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2014年4月11日,學校第三屆第五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了《< c7c7.app章程>修訂案》,校長辦公會議、黨委會議先后審議和審定了修訂后的《c7c7.app章程》。目前,修訂后的章程文本已報山西省教育廳核準。
章程的修訂和核準,是學校依法辦學、規范辦學、邁向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一步。未來,學校將以章程為統領,完善大學治理的規章制度體系,加強章程意識和章程文本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校,不斷提升學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