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院系認定合格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本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須填寫《山西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院系審核簽署意見,并編制《××學院 —— 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匯總表》,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山西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審核合格的學生在校期間首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應在網上注冊后申請本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已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可在網上直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在工商銀行太原市迎澤支行網點辦理工商銀行卡用于貸款的發放和還款。
四、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院系上報的學生紙質信息和貸款學生本人的網報信息進行審核并及時反饋給各院系,各院系要組織貸款學生核對信息并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審核合格的學生信息上報給山西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
六、山西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對各高校上報信息進行審核,并下達c7c7.app國家助學貸款額度。
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獲得當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本人填寫《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原則上三周內完成。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銀行下達的貸款金額后將貸款劃撥到獲得當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本人的工商銀行賬號上。
九、院系組織獲得本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本人確認國家助學貸款收到情況,并簽字確認后報回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十、院系要積極督促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盡快交納學費。